【主办律师介绍】饶金祥律师,执业于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注处理各类重大复杂民商事及刑事诉讼案件,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律师执业实战经验,亲办案例数百起,在刑事辩护、婚姻继承、合同纠纷、人身损害、债权债... 详细>>
律师姓名:饶金祥律师
手机号码:15980790529
执业证号:13502201610689567
执业律所:福建法正联盟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88号国贸大厦18楼ABC单元
【争议焦点】
消费者买到假烟、假酒应当如何维权呢?
【案情简介】
刘先生在遵义市正安县某烟酒店以3400元的价格买了两瓶茅台,付款后发现是假酒,要求该店按照《食品安全法》退一赔十,遭到店主拒绝。
随后,刘先生拨打12315向消费者协会举报此事,消协联合执法对该店进行检查,查到疑似假茅台、五粮液。
经过茅台打假集团鉴定,检查的茅台存在假酒,刘先生举报属实。经调解,店家不仅退还购买两瓶酒的3400元,另当场赔偿刘先生9000元;且该店要接受市场监督局的调查。
【法律分析】
大家在消费购物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良商家“以次充好”或是“以假当真”烟酒,假烟、假酒在消费市场屡禁不止,除了法律应当严格规、严格惩罚之外,消费者也应对销售渠道以及手段有所了解。
本案中,刘先生通过某烟酒店购买两瓶茅台,但所谓的线下茅台专卖店可能未经授权擅自使用茅台公司的名称、商标,不肯以真面目示人,所以消费者往往没有专业鉴酒师的分辨能力,极易发生混淆。该烟酒店经营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明知其提供是假冒商品,仍然向刘先生出售,严重侵害刘先生的合法权益,故应当承担相应的惩罚性法律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烟酒店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刘先生可以要求该店经营者赔偿购买商品的价款三倍作为惩罚性赔偿,是保护自身权益的表现,同时也是打击不法商家的有效方式。
另外,商家明知是假烟、假酒仍向消费者出售的,消费者报警后,警察介入可能认定商家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从而被定罪处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是市场规制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侧重于保护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群体的权利和利益的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制度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基本人权、推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协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2、向有关部门投诉;
3、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然,在选择具体的争议解决途径时,消费者应权衡争议的解决成本、考虑交易费用,选择对消费者来说维权成本低、所获利益较大的途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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